我校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选课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选课管理原则
1、学生在选课前认真阅读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在学校和院系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自主选课。 院系在本学期第16周,集中安排一次“选课指导”活动,对学生进行专业教学计划解读和选课指导,重点是2009级学生及10%跨院系课程的选课。
2、为能在学制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建议学生每学期选课的总量,应以25学分左右为宜,最高不宜超过32学分。
3、学生在开学后两周内经过试听可对所选课程进行调整,补选或退选相关课程。
4、学生每学期注册后选课行为方为有效,凡未选课者无权修读相关课程且不能获得成绩。
5、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学年预收。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第二周后确认的修读课程)都将列入按学分收取学费的统计范围。
 
二、   选课方法
1、登录学校公共数据库管理系统(http://www.idc.ecnu.edu.cn/)或登录http://applicationjw.ecnu.edu.cn/ywxt/login.html,均可进行选课。
2、在“我的首页”或“教学信息”中的“网上选课”频道选择“学生选课系统… ”―“学生选课”,然后选择相应的课程类别进行选课。
3、学生选课采取填写志愿的办法,数据处理时优选考虑学生的第一志愿,以此类推。在处理通识课程学生的志愿时,均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志愿填写时间与选中与否无关;专业拓展课程(专业任意选修课程、专业限制选修课程)处理学生选课志愿时,既有随机抽取,又有时间优先,时间优先即选即中,请在选课时注意相关信息。
 
三、   选课时间安排
 1、我校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选课即将开始,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次选课:2010年6月10日中午12时――2010年6月18日上午9时;
    第二次选课:2010年6月21日中午12时――2010年6月28日上午9时;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调整选课时间,我们将会及时在校园网公告栏上发布信息。
    请在第一次选课前先进行本学期课程评教,否则不能选课,第二次选课时不能再进行评教。
    请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选课。第二次选课开始后可以对第一次选课的结果进行更改,如退选、志愿改选等。
 
四 、学分及门数限制
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最多选2门,最多可以选择3个学分,学生的实际选课结果可能为1个学分、2个学分或者3个学分;
   数学统计类、文化传承类课程为1门课程2个学分,如果第一次未选中任何课程,请在第二次选课时及时更换选课志愿。
    体育课程为1门课程1个学分,如果第一次未选中任何课程,请在第二次选课时及时更换选课志愿。
其他课程各个院系规定有所差异,以网上公布为准;如果一类课程的最高学分及最高可选数为“0”则说明此类课程学生不必选择。现将选课有关信息说明如下:
 
五、各课程模块选课说明
(一)通识选修课程(原公共选修课程):
  课程代号如"40000***"\"50000***"的为全校通识选修课程(原公共选修课程),具体课程的所属系列请看课程列表的“课程系列”栏。选修通识选修课程(原公共选修课程)的注意事项及说明如下:
  1、选课时请注意课程开设校区,学校不为跨校区选课的同学提供特别班车;
  2、教师教育系列课程(代号为50000***)学分均为1学分。
  教师教育系列课程主要针对师范生开设,处理学生选课数据时师范专业学生优先。
    3、通识选修课程(华师大-交大共享课程)
我校与实行课程资源共享。学生可在上海交大提供给我校学生的课程名额内选修,上课地点在上海交大,在选修时请注意相关说明信息。
(二)通识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
    1、数学统计类、文化传承类课程
    下学期对部分院系2009级同学开设数学统计类课程(供文科类专业选修)和文化传承类课程(供理工类专业选修),这类课程为通识必修课程,要求相关院系2009同学自行上网选修,即选修2个学分。这类课程在“学生选课”--“公共必修”中列出。
    2、体育课程
下学期2009级体育课程为学生网上自行选课,请所有2009级的同学及时选修体育课程。这类课程在“学生选课”--“公共必修.体育类 ”中列出。
点击此处查看“公关体育课程选课说明”
 3、其他通识必修课程
其他通识必修课程原则上由院系统一处理,学生不必选择,如果你的课程表中缺少这类课程,请及时咨询你所在院系的教务老师解决。
(三)专业拓展课程(专业任意选修课程、专业限制选修课程)
    不同院系有不同的处理方式,部分院系已经代替学生选课,有的院系则由学生自己进行选择,具体情况请及时咨询所在院系教务老师。
(四)跨院系课程
     打破专业壁垒,实行更加开放的选课制。使学生有机会跨年级、跨专业选修课程,享受综合性大学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下学期起全校各专业的专业课程向其他专业开放10%名额,此类课程在“跨院系课程”中列出,可以按院系查询选修。具体要求如下:
   1、“跨院系课程”选课的时间安排在:2010年6月21日中午12时――2010年6月28日上午9时;学生选修“跨院系课程”,最多不得超过2门,6个学分的课程。
   2、学生修读“跨院系课程”,一般应先修读该课程的预修课程,以免造成后续课程学习困难。
3、选课流程:1)学生网上选课;2)教务处根据学生网上选课的先后,按“时间优先”确定修读名单。3)学生需填写纸质《跨院系课程修读申请表》(点击下载),经学生所在院系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批后,送教务处备案(截止6月28日)。未提交纸质《跨院系课程修读申请表》,学生选课无效。
4、修读“跨院系课程”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在第10周向教务处申请办理“退课”,学生申请“退课”仅限一门,“退课”的课程按学分收取学费。
5、系统已经列出课课程的考试时间,但系统不对你所选的多门课程的考试时间是否冲突进行判断,如果选修的“跨院系课程”与本院系课程考试冲突,学生可选择其中某一课程缓考;或采取连续考试的方式(监考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学生参加缓考或连续考试方式,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请手续。
5、学生修读的“跨院系课程”,可充抵校通识选修课程。如果修读的“跨院系课程”在内容、要求及学分上不低于主修专业相关课程,经开课院系批准,可以替代相应低档的同类课程。
 六、重修课程的选课及补考、缓考
从本学期起,学生的补考、缓考、重修申请将在公共数据库系统中完成;学生办理重修课程的申请时间与选课时间同时进行(本学期及下学期前2周内),学生可登入“学生选课系统”--“重修申请”,查询需要重修的课程 ,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可以多选)并提交。 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审核,学生可在选课系统中查询是否获得修读。
《学生补考、缓考操作指南及申请流程》教务处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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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