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开放式、多元化的英才教育战略,大力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据学校《优秀生选拔与培养办法》,现启动2009―2010年度专业优秀学生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标准
严格遵照学校《优秀生选拔与培养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拔,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使专业学习成绩优秀(课程平均绩点一般在3.0以上),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具有培养潜质和突出才能的学生,在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基础上脱颖而出。
二、选拔对象
我校2006、2007、2008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三、培养措施
学校启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探索融遴选机制、培养计划、学业指导、科研训练、文化交流、持续发展为一体多样化、个性化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专业优秀学生将在学校科研项目申请、跨国跨校交流等方面获得优先的支持。学校鼓励院系积极开展优秀学生个性化培养试点工作,对具有超常创新潜质的拔尖学生,可突破原专业教学计划方案,提供高强度的资源配置,量身定制个性化方案进行特殊培养。
院系必须根据《优秀生选拔与培养办法》中培养措施的有关规定为每一位专业优秀学生配备指导教师,提供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
    四、相关材料要求
   (一)、华东师范大学2009―2010学年度专业优秀学生申报表(每人一份);
   (二)、华东师范大学2009―2010学年度专业优秀学生汇总表(书面及电子,每专业一份);
   (三)、学生必须在公共数据库“学生选课系统”登录自己的申请信息并经过院系审核。
    五、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0年5月19日发送通知;
   (二)、2010年5月28日前,各院(系)须张榜公布选拔名单,张榜3天内,学生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向院(系)及校教务处反映;
   (三)、2010年6月1 日前,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2010年6月3日在学校网站公布选拔名单,公示4天内,学生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向校教务处反映;
   (五)、2010年6月8日,报分管校长批准,确定2009―2010年度专业优秀学生名单。
                            
                                   教务处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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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