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部):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学校等工作流程安排,启动2015-2016学年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159月-20167月在我校注册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22016年插班进入我校的学生不参加申请;

32015-2016学年两学期均公派校外交流的学生不参加本次申请。

二、参评奖学金项目介绍

奖项名称

金额

(/)

可否可兼得

是否分配名额

说明

联系人

国家奖学金

8000

原则上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都在评选范围的前10%

田润

上海市奖学金

8000

原则上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都在评选范围的前10%

田润

宝钢奖学金

10000

3

田润

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等5000

一等3500

二等2000

三等1000

可参考《华东师范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田润

仲利国际奖学金

5000

经管书院、数学系、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仝夏蕾

精锐教育奖学金

2000

心理、学前教育、英语及数学专业的师范生

仝夏蕾

能达奖学金

10000

按照分配名额

仝夏蕾

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

1000

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

田润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部分可以

1、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2、免费师范生不参与评选;

田润

曾宪梓奖学金

5000

获奖学生需每年接受考评,合格者连续资助三年。学生申请922日截止;

院系审批927日截止

田润

本科生创新型社会奖学金

不定

1、包括sandisk创新奖学金、申万宏源奖学金等。

2、院系核实学生陈述的真实性,在网上进行审核并推荐,不限制院系(学部)具体审批名额

3、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遴选候选人,将“创新型社会奖学金”改为具体奖学金名称,进行学校公示。

仝夏蕾


备注:1、各项奖学金是否可以兼得,以本通知为准,即如所列奖学金可否兼得“否”的,同一学生该学年内一般不可兼得。例如: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能达奖学金等互相之间不可兼得,但是可以与仲利国际奖学金兼得。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和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重复获得,但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3、本科生创新型社会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4、“创新型社会奖学金”是奖学金储备库,不是具体奖学金的名称,故院系(单位)意见显示“同意申报”后只代表进入相关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储备库,不代表已经获得具体奖项,以学校具体公示名单为准。没有入选的申请者,将留存一学年,在本学年中有后续的条件相近的社会奖学金时,学校也将在剩余申请者中进行评选。

三、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定制度。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能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观察分析问题。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情况下,有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志愿活动经历者具有优先入选资格。

4、凡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具备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1)参评学年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或受校、院系通报批评者;

2)未达到体锻标准或《大学生体育合格者标准》要求者;

3)参评学年内必修课、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的考试考查中有课程不及格者一般情况下不能获得奖学金(特殊情况的参考具体实施办法)。

5、各项奖学金申请评审规定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925截止)

申请者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www.xgb.ecnu.edu.cn),点击奖助信息区中的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即可。

转专业学生申请时,应选择2015-2016学年就读的年级和院系。

2、各单位制定评选细则

各单位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奖学金评选细则,并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执行,并将评选细则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rtian@mail.ecnu.edu.cn)

3、各单位评审及网上审批(930截止)

各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细则及分配名额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网上审批。

4、各单位报送材料(108日截止)

奖项名称

所需材料

备注

国家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二份)

《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二份)

1、纸质材料送至:

中北:大活502  邢树营处

闵行:学生之家B304 田润处

2、请学生与院系严格遵照附件中的模板要求进行填报。如填报有误申请会被教育部评审退回无法补救。

宝钢奖学金

纸质材料填报方法另行通知。

 

曾宪梓奖学金

1、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申请表》

3、《学生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4、上一学年盖教务处章的《成绩单》

930日前,通过院系审批的学生请先送纸质材料送至:

中北:大活502  邢树营处

闵行:学生之家B304 田润处

注:本表所列材料均附于附件中。本表未列的奖项暂无需提供纸质申请材料,网上填写申请即可。如有需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另行通知。

 

5、学校复审及公示(拟定108-10月14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网上审批的名单进行复审,并进行五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6、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设奖单位终审。

 

五、其他说明

1、除上述中所列奖学金外,我校学生还享有其他多项社会奖学金,因某些奖项设奖范围或获奖群体不具有普遍性且评奖时间不统一(如:三井住友银行奖学金、“王云慈善基金”奖学金、君远奖学金、明德奖学金、交流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故未全部列出统一评选,将在后续分别另行组织评选,也请学生及时关注通知

2、各单位奖学金具体名额资助中心另行邮件统一通知院系。

 

附件一、本专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汇总)

附件二、国奖、上奖申请表及填报提示模板

附件三、曾宪梓奖学金评审通知及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918

 

 

附: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15-2016学年本专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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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