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实施办法

1、申请对象:全日制注册在校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行良好。

2)学习成绩优秀,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科研成绩显著,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学习期间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在其他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者。

二、评审程序

1、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由研究生本人自愿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截止时间2016923日。

22016921-2016926日奖学金申报材料公示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公示于外语学院216室;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公示于外语学院231室。

32016926-2016927

外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细则及分配名额开展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42016927-2016102

确定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外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杨延宁  ynyang@english.ecnu.edu.cn

委员会副主任:庄瑜 yzhuang@fl.ecnu.edu.cn

委员(包含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 

侯敏跃 myhou@english.ecnu.edu.cn

   alexzhaogang@126.com

潘世圣  Panljp@gmail.com

   jwang@euro.ecnu.edu.cn  

宋健飞 jfsong@euro.ecnu.edu.cn

王亚民 yaminwang916@163.com

江宇靖 yjjiang@fl.ecnu.edu.cn

徐蓓丽 blxu@fl.ecnu.edu.cn

杨小帆 yangxiaofan2642@163.com

秘书:

赵菲菲 zhaofeifei2007abc@163.com

张长军  cjzhang@fl.ecnu.edu.cn

 

外语学院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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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