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9点,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聚学讲堂”第十六讲在外语楼216室举行。本次讲座邀请南京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俄罗斯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尤里·洛特曼著作集汉译与研究”首席专家王加兴教授,以“尤里·洛特曼的文学语言观”为题进行报告。讲座由俄语系系主任胡学星教授主持,俄语系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参加。

  王加兴教授首先对尤里·洛特曼进行了介绍。洛特曼是闻名世界的符号学家,研究领域涵盖符号域、文学理论和文化模型等,成名作是《结构诗学讲义》,文学理论代表作是《艺术文本的结构》。洛特曼将语言分为自然语言、人工语言和第二性语言,其中第二性语言是自然语言的上层建筑,例如神话和宗教。洛特曼继承俄国学院派、形式主义学派的思想,借鉴西方结构主义的方法,融汇自然科学及理工科的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等理论,对文学语言研究做出了贡献。

  在介绍洛特曼的学术成就之后,王加兴教授对文学语言这一概念作了专门的梳理和阐述。广义的文学语言指的是标准语,即全民族口语基础上经过加工提炼而成的语言,狭义的文学语言则是文学作品所使用的语言。广义的文学语言要求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而狭义的文学语言要求形象性、音乐性、情感性等。不难理解,高尔基何以会提出文学的第一要素是语言。语言作为材料具有独特性,每个人的词汇量都不一样,普通人的词汇量基本上是4000-5000字词,而普希金的常用词汇据统计约有2万,所以要想提高语言素养,就应该多读经典作家作品。

  随后,王加兴教授提到了两种文学语言观:载体论和本体论。莫泊桑是载体论的支持者,认为要描写一个事物,只有一个准确的词。别林斯基、列夫·托尔斯泰等人与他见解相同。以上观点也反映在中国古人提出的“诗言志”、“文以载道”以及《文赋》和《文心雕龙》的相关论述之中。本体论的提出针对载体论,俄国形式主义学派认为,语言是自足自在的。雅各布森、兰色姆等人也都赞同本体论。关于语言到底是形式还是内容,传统观点认为语言是形式,而许多文学创作者则认为语言不单单是形式,也是内容。黄子平、汪曾祺、杜夫海纳等人都认可后一种看法。

  王加兴教授进一步谈到文学语言与实用语言的区别,指出仅用有无美感来概括文学语言的特质是不够的。文学语言和日常生活语言虽然不是两套语言,但前者是审美化的语言,明显有别于后者。语言具有四种功能:传达意义、表达感情、语调功能、意向传达功能。日常语言强调传达意义,而文学语言注重表达感情和说话者的态度。巴赫金认为文学语言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描述的对象和描写的个体,譬如,通过普希金在《鲍里斯·戈都诺夫》中皮缅讲述伊凡雷帝的语言也能了解皮缅本人。维诺格拉多夫则认为,语言可以获得附加意义,如列夫·托尔斯泰的短篇小说《哈吉·穆拉特》中的牛蒡花被赋予顽强生命力的意义,而这一含义在字典上是没有的。洛特曼的语言文学观有别于巴赫金和维诺格拉多夫,他在1963年发表的论文《论语言学和文艺学的结构概念之区别》中,论述了内容层面和表达层面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专著《结构诗学讲义》中,洛特曼采用语言学的结构主义分析文艺学,结构诗学由此诞生,并得到西方学者承认。洛特曼发现,形式的问题会牵涉到内容的语法和语言抽象规则,即性、体、格等单词形式有时会富有含义,譬如德国诗人海涅的诗歌《一株孤松》以“松树”、“棕榈”象征男女之间的爱情,德语中这两种树都是阴性,因而海涅使用了自己造的词Fichtenbaum(德语意为“松的树”,阳性)。洛特曼认为诗歌的语言比小说丰富,巴赫金的观点则与之相反,这是由于他们二人关注的重点不同。

  在互动环节,王加兴教授一一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并强调在进行跨学科研究时需要真正把该学科的知识学会,讨论氛围热烈。最后,胡学星教授对王教授表达了感谢,并相信本次讲座中跨越古今中外的丰富知识、对洛特曼文学语言观的新发现,将会极大地扩充同学们的知识结构,开阔其学术视野。

来源|俄语系

审核|胡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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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