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华东师范大学交流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现就外语学院相关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评选名额

  (一)2017-2018学年两学期均由学校公派在外校交流的我校本科生(20184月到20193月赴日本交流的学生也可以参评)。

  (二)评选名额学校根据学院两学期均在外实际交流人数按特等2%、一等5%、二等10%、三等20%的比例参考,确定名额。

  二、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9419日前登录学生信息平台网站申请,并将答辩纸质材料交至辅导员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xgb.ecnu.edu.cn

  (二)学院将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由各专业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拟奖励名单。申请者应按时参加答辩,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申请者,需有合适理由并经辅导员批准,并以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参加答辩评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奖学金申请资格。

  (三)学院对拟奖励名单进行三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三、答辩具体安排

  (一)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现场提交2017-2018学年交流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及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单。

  2、申请人自述:申请人就交流期间的学习和表现情况做相应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申请人就评委的现场提问予以作答。

  3、评选时将参考交流前一个学年在校成绩和表现以及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和表现。

  4答辩提供材料可见本通知附件:《本科生交流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答辩材料准备指南》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通知执行。

http://www.zizhu.ecnu.edu.cn/Notice/Details/1812

2019年4月12

外语学院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pdf

附件2:《本科生交流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答辩材料准备指南》

必须提供的材料
1、2017-2018学年交流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1份

2、2016-2017学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1份

3、网上申请时在学生信息平台输入的“申请理由”的打印版  1份(字数、格式不限,如有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可附后)

、“申请人自述”(申请理由)的撰写要点提示:

1、遵纪守法、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的表现情况。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或者学习有创造性,具有较强自学和研究能力,能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观察分析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表现情况。

3、在外出交流前在本校的学习和表现情况,有无获得学校奖学金等。

4、在交流学校因学习、生活或其他等原因受到额外表彰的、有突出科研成果等的表现情况。

5、其他在交流期间的各种表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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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