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外语学院选拔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2019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工作细则如下:

  12018年,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本细则针对我院选拔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2019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工作(属于推荐阶段)。

  2申请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申请条件,详情请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3外语学院选拔2019年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资格根据学业成绩、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和综合素质评分三项成绩决定。推免资格成绩(计算案例如下)= 60%学业成绩(参考大一到大三的数据库内的在校汇总平均绩点,海/境外研修期间的成绩不计算入内)+25%专业能力素质测试(笔试+面试=100分)+15%综合素质评分(参照细则中的第4条)。


学业成绩、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和综合素质评分三项,每项都折算成100分为满分。示例如下:

平均绩点3.5*25(绩点满分是4,乘以25,满分为100分)*0.660%+笔试面试93分(笔试+面试满分共100分)*0.2525%+综合素质折算分80*0.1515%=87.75(总分)

综合素质板块的满分为150,此例中的综合素质得分为120,按100分制折算为80分。



  4综合素质评分标准(综合素质板块的满分为150分,即150分加分封顶,计算入总成绩以100分为满分进行折算,占总分比15%,比赛若同一项目/成果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仅就高计算一次。综合素质评分如有异议,由推免资格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 获得特等奖学金一次25分、一等奖学金一次20分、二等奖学金一次15分、三等奖学金一次10分;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索尼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按照25分计算;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刘翔奖学金,按照20分计算;获得申银万国奖学金,按照15分计算;

  • CSSCI核心期刊(CSSCI扩展期刊或集刊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30分,第二作者计15分;在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15分,第二作者计8分;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译者发表译文计10分,第二译者计5分;

  • 参加校大夏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特等奖25分、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获奖作者为多名的,根据贡献排名按照标准分乘以系数1.00.80.70.60.5分别给予相应分数,排名在第六名及以后的统一按照标准分乘以系数0.4给予分数);

  • 参加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特等奖25分、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优胜奖5分(获奖作者为多名的,根据贡献排名按照标准分乘以系数1.00.80.70.60.5分别给予相应分数,排名在第六名及以后的统一按照标准分乘以系数0.4给予分数);获得上海市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50分、银奖35分、铜奖25分、优胜奖20分(获奖作者为多名的,根据贡献排名按照标准分乘以系数1.00.80.70.60.5分别给予相应分数,排名在第六名及以后的统一按照标准分乘以系数0.4给予分数);获得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00分、银奖80分、铜奖50分、优胜奖40分(获奖作者为多名的,根据贡献排名按照标准分乘以系数1.00.80.70.60.5分别给予相应分数,排名在第六名及以后的统一按照标准分乘以系数0.4给予分数)。

  • 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50分、获得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30分、获得校大学生课外科研基金项目资助10分(项目申请人为多名的,根据贡献排名按照标准分乘以系数1.00.80.70.60.5分别给予相应分数,排名在第六名及以后的统一按照标准分乘以系数0.4给予分数);

  • “21世纪杯“CCTV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或者中华全国日语演讲大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5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获得华东赛区一等奖3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其它专业、语种学生获得类似竞赛奖项,参照执行;同一次比赛既获得地区奖项又获得全国奖项的,只计算一次;

  • 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华澳杯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得特等奖40分、一等奖25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其它专业、语种学生获得类似竞赛奖项,参照执行;

  • 获得市优秀学生(指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团干部)10分,校优秀学生(指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团干部)5分;其他市级荣誉者(如市级优秀志愿者、市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获奖项目等)5分、校级荣誉者3分。

  •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并完成兵役30分;

  • 在校期间到国际组织(关于国际组织的认定由学校统一认定)实习(三个月及以上)50分;

  5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

  在综合素质排名的基础上,择优选择相关学生参加各专业组织的考试,考试形式分为 “笔试+面试”;考试成绩(笔试60%+面试40%)满分为100分。


  6学院成立推免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侯敏跃

副组长:庄瑜

成员:杨延宁、陈弘、尹松、王静、宋健飞、朱晓映、徐泉

秘书:赵宁


  7对综合素质评分或考试评分有异议,由院推免资格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8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9推免资格工作时间节点此为依据往年工作安排初步拟定时间,具体时间根据教育部今年推免工作的通知据实调整):

  • 2018725日前学院公布推免资格细则;

  • 学生提交申请,申请截至时间为2018815日;

  • 2018825前各系(专业)公示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分排名;

  • 2018911日前各系组织笔试和面试并上报推免资格排名结果;

  • 2018915日前学院公布推免资格名单及特别推免程序名单,附学生学业成绩、各系专业能力素质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分,并上报学校。(特别推免程序详见附件)

  • 2018918日前学院递交申请“特别推免程序”的材料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教务处)。

  • 2018920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组织“特别推免程序”申请者考核答辩,确定学校推免名单。

  • 2018925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推荐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应先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54344896.电子邮箱:yzhuang@fl.ecnu.edu.cn

  • 2018105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并上报推免名单。

  • 20181020日前,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推免生登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该系统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20181030日日前结束。


10各系推免资格拟分配名额(根据实际通知名额分配):


附:学院推免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邮箱

推免资格工作负责人

电子邮箱

组长:侯敏跃

myhou@english.ecnu.edu.cn

副组长:庄瑜

yzhuang@fl.ecnu.edu.cn

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杨延宁

ynyang@english.ecnu.edu.cn

英语系、翻译系:陈弘

hchen@english.ecnu.edu.cn

日语系:尹松

syin@japa.ecnu.edu.cn

法语系:王静

jwang@euro.ecnu.edu.cn

德语系:宋健飞

jfsong@euro.ecnu.edu.cn

俄语系:朱晓映

xyzhu@english.ecnu.edu.cn

西班牙语专业:徐泉

qxu@fl.ecnu.edu.cn


附件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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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3204